昨晚收到以前同事的簡訊,
這個同事曾經因為某些事情,成為我那些「莫再提」的人之一。

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的脾氣算好還是不好,
不過惹到我之後,我絕對不會委屈自己,
我情緒上來之後,就會有很可怕的反應。

幾年前,還會長篇大論加上文情並茂,寫封絕交信還得花上一個晚上,
太浪費時間,也太累人了!
這一年寫的最多都不超過五句話,可以寫五句話為啥要寫一大篇呢?

那五句話無論是酸的、嘲笑的、罵人的、感性的、苦口婆心的,再濃縮變成一句話就是
「我對你不爽,暫時不要跟我聯絡」

不過,收到我的絕交信的人,通常過不久就會有好消息。
談戀愛的談戀愛,結婚的結婚,買房子的買房子。
好處多多!

至於我會不會放在心上呢?
也許前一、兩個月會,再下來就不會了,人生嘛!不就是這麼一回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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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看的書有大逃殺和盲視,
大逃殺是還不錯,但是比起它裡面那些描述的過於誇張的血腥場面,
盲視裡的寫實卻到了令人頭皮發麻的地步,
受害者的遭遇令我的心中像有塊石頭堵住的難過,
加害者的行為又叫我氣憤難當,
想到現實情況中就有這樣的情形存在著,更是覺得自己的渺小與無力。

大逃殺的情節會存在在現實社會中?饒了我吧,不可能!

Posted by wildweasel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8)